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浙政发29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办法[合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416:57:18[类别]:优惠相关产业规定

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号:[93]浙政发293号

颁布日期:1993年12月27日

别:营业税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方针,加强水利建设,加快水利基础产业的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现将征集办法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范围和征集对象按属地原则确定,即在全省范围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销售、经营业务收入的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征集渠道和标准

1.城乡国有、集体工交、电力、邮电、铁路、烟草、建筑等生产性企业(含股份制企业和“三资”企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2‰征集;


(未完,全文共1291字,当前显示39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