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村官招考简章
2011年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机要局周璐发布时间:2011/11/1519:18:
31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喀人发[[[[2009]15号)、《关于下达2011年莎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喀人发[2011]23号、喀人发[201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莎车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现第二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须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须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配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5%人才储备编制招聘人员);
(2)2011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
(3)200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以上(199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1年喀什地区莎车县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岗位年龄规定“35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cn)、喀什人事人才网
(((、莎车党政信息网及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查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主要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或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1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莎车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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