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积极推进员额检察官工作“三个强化”
积极推进员额检察官工作“三个强化”
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自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始终致力于创建“入额检察官人人会办案”的工作格局,凡入额的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履行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凡是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入额院领导主动要求上“前线”担任案件承办人。院领导过去大多数是办案骨干,具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们“回归”办案一线,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从而有效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为切实做到入额检察官一线办案、独立办案、独立担责等新的使命要求,从思想认识、履职能力、责任担当上与“入额”同步,我院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发力,在推进检察官入额后的检察工作实践中努力做到“三个强化”:
一、强化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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