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使用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中央关于干部队伍“
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
第三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㈠党管干部原则。
㈡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㈤民主集中制原则。
㈥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逐步推行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能升能降的选人用人机制。
第五条选拔聘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思想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努力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要求。
第六条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相关规定,公司中高层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实行聘任制或竞聘制,党群中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实行选任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七条基本条件
㈠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㈡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专业管理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现行政策、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具有所聘职务需具备的组织指挥和决策能力。
㈢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开拓进取,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工作扎实。
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决策果断,管理大胆,作风民主,善于同班子成员共事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㈤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㈥身体健康。
第八条新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㈠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40岁左右为主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5年相关工作经历,在两个以上中层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中共党员,现为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
㈡中层管理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5岁左右为主体,大专以上文化,专业性强的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文化,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第三章选拔任免程序
第九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㈠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
按集团公司党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㈡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副总师)的任免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充分酝酿后,提出推荐人选。
2.党务工作部进行考核。
3.党政联席会讨论拟任免。
4.任前公示考察。
5.聘任、解聘(解聘不进行考核、公示)。
㈢党群管理人员的任免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的党群干部,按规定选举、拟分工后,报上级组织批复、或上级组织批复后,由公司党委任免,任期按规定执行。
2.非换届期间的党群中层管理人员和党委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公司党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书记充分征求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意见以后,提出推荐(免职)意见。
⑵党务工作部进行考核。
⑶公司党委会研究拟任免。
⑷任前公示考察。
⑸党委任免(免职不进行考核、公示)。
第十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公开竞聘
㈠竞聘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党务、纪检、监察等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的竞聘工作小组。
㈡发布竞聘公告。明确拟聘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申报起止时间、竞聘程序和任期的工作、经营目标等事项。
㈢竞聘申报和资格审查。竞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竞聘工作小组报名;竞聘工作小组审查申报者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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