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档案馆档案利用 工作管理办法
许昌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接待受理。档案利用者凭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
单位介绍信等)到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档案利用者向工作人员说明查阅目的。
2、查阅利用。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查阅目的,提供相应的
检索工具,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的档号,到库房提取相关的档案资料。
3、出具证明。利用者确认自己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后,交工
作人员进行复制、扫描、刻录等。工作人员在复制好的档案资料上加盖档案利用专用章,并依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利用登记
工作人员对档案资料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编写典型利用实例。
许昌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准备阶段。根据档案法规定,由市档案馆向应该移
交本级档案馆的基层单位下达档案资料移交通知单,移交单位接到通知单后,积极准备档案资料移交有关事项。
2、验收阶段。市档案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需要移交进
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案卷质量抽查,并检查其年度立卷归档合格证。
3、移交整理阶段。经检查合格的档案资料、组织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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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