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建设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规范技术咨询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为建筑施工企业和行业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家库建设和专家资格认定、使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海南省建筑业协会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管理专家库,制订专家库专家标准,审定专家资格。
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职责为:根据协会工作需要征集专家,不断完善专家库;收取并初审个人专家申报资料;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抽取专家开展工作;
记录专家工作中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作为奖励、惩处依据。第四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系列中在房建、市政及各专业工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法律系列中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教育、科研系列中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讲师)6年以上、高级职称(副教授、教授)3年以上,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审核员证书。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
1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行业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未完,全文共1806字,当前显示5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