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各镇(街道)物业站、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我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负责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区物业和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物业办)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入库资格审查、日常监督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等工作。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简称区交易中心)负责评标专家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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