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镇巴县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受到利益格局调整的深刻影响,群众争取自身权益、反映利益诉求的意识日益强烈,反映到信访工作中来,就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信访形式复杂多变,信访问题调处困难,给党政工作部门、特别是信访维稳部门带来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针对这一情况,县委、县政府以《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为抓手,以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纠纷为最终目的,切实构建起大信访工作格局,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确保信访维稳问题预警网络畅通,规范信息上报制度。依托县、镇、村(社区)三级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加强面上、线上和点上涉稳问题的经常性排查,特别是在各级重大会议、重要活动之前,都要认真全面排查,重点掌握群体访、越级访等重大、异常不稳定问题的动态信息,并按县委办、政府办、县联席办、县维稳办四条线及时准确上报信息。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调处化解和稳控措施,全力防止问题激化和扩大化。对没能在第一时间掌握突发性事件的有关信息或掌握信息不及时上报而演变成重大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县维稳办和信访联席办1
及时反馈信息并建议县级分管领导提出批评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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