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四川祥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安11-1)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单位及责任人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领导责任、物质保障、安全投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以及安全生产事故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否决项与评分制相结合的办法。
(一)评分项。标准分为100分。
1、事故控制指标(40分)
发生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计指标的死亡1人扣30分,发生四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不计指标的死亡1人扣10分。
2、市级文明工地工作目标(20分)
(未完,全文共1178字,当前显示3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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