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消防信访工作之我见
自2005年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信访工作的受重视程度达到了空前,各单位也纷纷选配了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极大的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畅通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下面笔者就自身的工作实践经验,浅析一下如何才能做好消防信访工作。
一、消防信访事项的特点及产生原因
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国务院2005年修订的《信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自2005年以来,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共登记信访事项3860余起,其中涉及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的约占总数的85%,消防咨询的约占10%,不服火灾调查结果的约占3%,其它的约占2%,总的来说,消防信访事项主要呈现“三多一难”的特点,即:一是城镇居民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的问题多;二是居民楼公共通道乱堆乱放的问题多;三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疏散出口、通道堵塞问题多。对火灾原因、责任认定不服的信访事项查处难。
要想做好消防信访工作,我们首先要明白消防信访事项的类
1型及产生原因。《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人对本级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民警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信访事项”,由于消防机构除具有灭火救援的职责外,还肩负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的职责,而其中又以消防安全检查与群众的利益关系最为密切,因此消防信访主要是群众就消防安全隐患所进行的投诉举报。
从信访人利益及心理看,信访的产生类型可以分为切身利益访、公共利益访和私利访三类,下面逐一对三类信访的产生原因作以分析。
1、切身利益访:此类信访主要涉及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消防设施损坏。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住房在整个使用期间的维修投入相当于它的初始投资的3至4倍。现在天津市老的居民小区大部分均存在消防管道老化、电梯超龄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加之多年来维修不到位并且超负荷使用,房屋都已进入全项目修理时期。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天津市自2003年1月开始收缴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并于2004年开始追缴自1996年7月24日之后售出住宅的维修基金,这就造成了1996年7月之前售出的住宅并没有专项的维修基金,而1996年7月之后售出的住宅又因追缴时间间隔较长,部分小区的维修基金也没有完全到位,由于这份历史的欠帐,对房屋进行全项目维修的资金显然不够,而现管理单位也难以承担。另外对于新建住宅小区,物业费
2收缴不齐的现象普遍存在,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使消防设施不能达到良好的运转状况,消防设施如消防疏散指示灯、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火灾探测器等损失、丢失现象严重。有的消防设施甚至已经瘫痪,无法起到预防及扑救火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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