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五篇范例]
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编制管理办法
(2013年4月17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财务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二条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
第三条公司资金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公司财务报告。
第三章财务报告
第一节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管理报表及财务分析两大类。年度财务报告应采用中介机构审计后的数据进行编制。
第五条会计报表及附表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月报、年报)
二、利润表(月报、年报)
三、现金流量表(月报、年报)
四、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年报)
五、会计报表附注(年报)
六、利润分配表(年报)
七、关联方往来余额及关联方交易明细表(月报、年报)
八、银行存款明细表(月报、年报)
九、管理费用明细表(月报、年报)
十、销售费用明细表(月报、年报)十
一、财务费用明细表(月报、年报)十
二、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年报)十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年报)十
四、或有事项明细表(年报)
十五、按管理当局要求编制其他报表及资料第六条财务分析包括:财务分析报告(月报)
第二节财务报告的报送时间
第七条公司资金财务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报送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由集团财务中心通知为准。
1.公司财务报表及附表应于次月5日前报送集团财务中心。
2.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必须于次月8日前报送集团财务中心。
第三节财务报告的报送要求
第八条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遇有追溯调整,应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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