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统计方法制度 搞好林业经济统计
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在2010年全国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强
(2010年9月19日西安)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统计设计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在西安隆重召开,会议主题是研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设计管理工作。统计方法制度是统计设计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和主体,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和行动规范。全国基层统计人员、政府综合统计工作者、政府部门统计工作者的日常工作,就是贯彻、执行、实施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方法制度关系到为何统计、如何统计的问题,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高低,关系到能否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是统计部门的看家本领和工作本钱。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全面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发现目前实施的统计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尽快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下面我就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
新中国统计至今60余年,经过几代统计人的努力,在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初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从范围上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二是中央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三是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从内容上讲,包括统计标准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统计制度管理体系。这五个体系既是单独的,又是相互联系的,共同构成了庞大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
(一)统计标准体系
统计标准是从质上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区别的分类和分组。统计工作的实质是通过统计调查、分析的手段,找出社会经济发展量变到质变的内在联系,这些都离不开统计分类和分组。随着现代化的进行,统计标准成为统计工作必须加强
的重要方面。根据《统计法》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标准方面负有领导和主要制定的责任。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相关部门在国家统计局指导下,经过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定部门统计标准。60年来,经大量的工作,我们基本上改变了以前统计标准不全,各专业统计、各部门统计分类标准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建立了中国的统计标准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等为基础的比较完整的统计标准体系,共包括32个统计标准,这是非常大的基本建设和基础建设,全国各个部门、各个专业的统计工作都是围绕这些统计标准进行的。
(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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