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8.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小编推荐]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市建房管[2003]364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

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

现将《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三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物业管理实施意见通知抄送: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电业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有线电视台,市自来水公司,市煤气公司,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9月2日印发

共印200份

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全国条例》)已于6月8日公布,并自9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全国条例》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现根据《全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就贯彻实施《全国条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行业管理,扩大我市物业管理覆盖面

实行全市行业统一管理。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建设或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

自9月1日起,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均应按照《全国条例》规定,调整和充实现行的物业管理政策,加强辖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除继续对新建的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以外,新建的高层住宅、商务楼、商住楼、别墅区亦应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同时,积极引导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厂房等特殊物业实施物业管理。

二、维护业主权益,充分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工作,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原则,及时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时,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配合、协助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实际入住率不到50%,但已实施物业管理满两年的,由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商定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可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推选产生业主代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超过100人时,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并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须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本人拒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在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每幢房屋至少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在大楼,每层至少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在别墅区,每10套别墅至少推选一名业主代表。

(三)合理划定业主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数,住宅小区(别墅区)以一套房屋为一票。非住宅小区,以100平方米产权面积为基数算1票,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除以100平方米所得的商数(保留小数后一位)既为该业主实际票权数。开发单位未出售或待出售的空置物业(未领产权证的)以一票计数。


(未完,全文共7936字,当前显示143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