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要求
1、每日工作前对仪表传感器、连接部位等详细进行检查,确认状态完好后方准开机操作。开机后应预热5分钟(冬季为20分钟),读数为“0”时方可操作。
2、严格管理过磅区车辆,指挥车辆在磅房周围及磅上的停靠位置。
3、过磅车辆应匀速上秤台,速度控制在5km/h以内,禁止在磅体上紧急刹车,磅房两侧设置限速标志。
4、需人工称重计量时要进一步查看称重时车辆状态,做到“三不过磅”:磅上有人不过磅;车辆未完全停靠不过磅;重车空车信息不符不过磅。上诉检车确认无误后,司磅人员方准进入磅房进行称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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