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院党办发〔2009〕15号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国60周年,根据学校《关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的工作方案》(院党发[2009]10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系列文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出喜庆祥和的庆祝气氛和团结、奋进、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将具体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暨迎新晚会的实施方案》
附件2:《关于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橱窗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
附件3:《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附件4:《关于举办教职工“红色经典”歌舞比赛的工作方案》
附件5:《关于开展“祖国颂”——“爱国爱校”知识抢答竞赛的工作方案》
二○○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暨迎新晚会的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国60周年,弘扬我校师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也为热烈欢迎2009级新同学,展现我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学校拟定于9月30日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暨迎新文艺晚会的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校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伟大历程,高奏时代歌,弘扬主旋律,大力开展文艺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激励广大师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欢歌笑语贺国庆,春华秋实迎新生
三、活动时间、地点:2009年9月30日晚上7点半,海园广场或新体育馆
四、节目要求
1、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在紧贴主题的前提下,节目要实现形式和风格的多样化,如歌舞、合唱、小品、音乐剧等形式不限,同时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能引导、激励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营造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2、为保证节目质量,各系要先进行筛选,大系(400人以上)推荐2-3个节目,小系(400人以下)要推荐1-2个节目参加全校的预审,预审时间为9月22日。
3、独唱、独舞不在此次晚会筛选范围之内。
4、今年7月在省里获“红歌会”一等奖的节目、娄底市万人红歌合唱的获奖节目不需参加学校预审,可直接参加调演,此类获奖节目不占推荐名额,音乐系另外还要推荐2-3个新的节目参加晚会。
5、新生表演节目要占一定比例。
6、参赛队伍原则上自备演出服,宣传部已有的服装可供借用,但需提前预订。
五、奖项设置
本次晚会分别设特等奖1名,奖金600元;一等奖2名,奖金每个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400元/名;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名,并设置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文明风尚奖各1名,奖金每个200元。直接调演的音乐系的获奖节目不参与评奖。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的活动是上级的要求,也是我校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把活动作为激发广大师生爱国爱校,展示精神风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以实际行动向祖国60周年献礼。
2、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系部自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筹划活动,组织排演出优秀节目。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庆祝建国60周年暨迎新晚会”活动组委会,具体名单如下:
顾问:姜正国,柏连阳主任:李尚益
副主任:李凤莲、刘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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