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酒店项目部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酒店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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