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住宿管理制度
xxxx公司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对集体宿舍的统一管理,搞好标准化宿舍的环境卫生、财产保护、安
全防范等重要工作,确保广大职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和治安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2凡入住本宿舍的人员及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3后勤科对住宿人员负有检查、抽查、管理教育的责任,对查出问题有按规定
进行处罚的权利;各单位的领导应与宿舍管理负责人经常互通情况,对入住员工班次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及时通报。宿舍管理负责人将住宿人员的有关情况,定期和不定期通报给所在单位,共同协条搞好管理工作。
1.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各宿舍的情况。后勤科管理考核的内容,实行目标
责任与各单位责任人挂钩。
2.入住手续的办理
2.1凡员工入住集体宿舍时,必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办公室开具的需住宿证
明(并说明所在班次)到后勤科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并交足押金100元。
3.入住
3.1宿舍管理负责人凭《住宿申请表》、《押金收据》和《住宿通知单》为住宿人
员安排房间和床位,并提供统一配备的住宿用具。
3.2住宿人员清点配备住宿用具后,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就寝,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更不能将床铺转给他人使用。
3.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宿舍内会客(含儿童)和留宿外来任何人员。
3.4住宿职工每人每月收取住宿管理费30元,工资中扣提;所在单位承担100元
/月,每月由后勤科与各单位财务协调统一结算。
3.5各单位、车间对住本宿舍的员工的班次调整安排,或调离单位及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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