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中西方代议制度的差异

中西方代议制度主要特点及其比较

一、西方代议制度的主要特点

西方代议制度,虽然各个国家形成的历史背景、传统文化及政治力量不同,但其主要特点基本如下:

(一)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特征是分权与制衡,相互牵制

西方议会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计的。即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互相制衡的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议会和行政、司法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命令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不同,西方国家议会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方面,议会只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掌握国家立法权;另一方面,它也承担制约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功能。

(二)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是专职议员而非兼职议员

在现代西方国家的议会舞台上,活跃着两种人。由选举产生的党派政客和由任命而产生的职业官僚,他们基本上都是专职议员。职业官僚是指那些在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作、处理具体和技术问题的官员,这些人通常由考选和委任产生。政客则是指那些以从事政治为职业的人,这些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这两类人构成西方政治体制的基本要素,议员——职业政客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产物。

(三)西方国家议会政治是一种金权政治,是有钱人的游戏

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真正起作用的依然是金钱,实质上是选举“金钱”的制度、选举“资本”的制度。正如一位美国选举官员说的那样,“金钱,是政治的母乳”,“议会是有钱人的天堂”。各资本财团通过提供大量竞选资金确保把自己的政治代表选入议会,因而议会的议席基本都是大资产阶级政党所把持。日本1974年参议院选举,出现了“五当四落”的奇闻,即花5亿日元就当选,花4亿日元就落选。1978年法国立法选举,平均每个候选人的竞选费用将近13.2万法郎;美国近年的议会竞选,动辄就需几千万美元。

二、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于中国自身的历史发展和现实政治形势的需求,形成了与西方议会制度诸多不同的特点。

(一)全国人大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


(未完,全文共3372字,当前显示9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