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范围界定
一、医疗纠纷的范围界定
医疗纠纷——特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护理行为和结果,以及产生的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分歧而引发的医疗争议以及其他医患争议,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件纠纷、医疗服务纠纷。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一)科室纠纷预警。发现纠纷苗头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应在12小时内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上报至主管部门,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科主任应指定专人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一级、二级预警需向主管部门上交文书材料,内容包括患者的一般情况,诊断,诊疗经过,纠纷原因,科室讨论意见等。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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