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剧《阳光下的法庭》最新观后感
阳光下的法庭不知道大家看过没有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
篇一
近日法治大剧《阳光下的法庭》正在中央一台热播。这部剧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为背景,由一个上亿元的环境诉讼案件作为剧情主线,通过一系列诉讼纠纷的化解,深刻反映法治在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剧中讲的是泰杰公司因向清水河中倾倒工业废酸导致河体污染,以致蔓延到周边环境。泰杰公司是环境污染的直接侵权人,志成化工是当地一家纳税大户,通过委托泰杰公司处理废弃物,两者存在合同关系。泰杰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庭审中并未出庭,导致基本案情不能查清,第二被告志成化工在庭审中将所有责任推到泰杰公司,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幸好在二次开庭审理时原告方提出新证据,证明志成化工委托泰杰公司处理的废酸中,存在有害物质,该物质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简单与其他废酸物质混合处理,且该有毒物质处理公司要具备特殊资质许可,才最终判决志成化工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修复环境的损失。
剧情是由真实故事改编的,其故事原型是江苏省泰州市被告锦汇公司等六家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盐酸、废硫酸总计2.5万余吨,以每吨2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相关公司偷排进泰兴市如泰运河、泰州市高港区古马干河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请法院判令六家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1.6亿余元、鉴定评估费用10万元。该案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参与主体特殊、涉案被告多,判赔金额大、探索创新多、借鉴价值高,因此被选为典型案例在电视剧中表现出来。
十八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大力加强生态文明的建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央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2015年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力度空前。2018年1月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从此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将追究赔偿责任。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解决了立案的问题、诉讼主体的问题、环境赔偿有法可依的问题,司法机关更加敢于积极作为了。
在广东省的实践中,2015年以来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289件,判处罪犯4546人。目前广东全省共有6个环境资源审判庭,32个专门合议庭,2个巡回法庭,三级法院环境资源联动保护格局已初步形成。2015年7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正式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发现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222件,办理诉前程序监督案件580件,提起诉讼56件,共督促修复、挽回被损害的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2800多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近50万平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近2万吨,督促整治污染企业286家,索赔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3000余万元。督促行政机关履责整改率超过80%。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机关通过起诉造成污染的侵权人,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有效促进环境资源领域难题的解决。
但同时也要看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仍存在着环境守法成本高,环境侵害监督成本高、处罚成本高,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由于广泛社会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深深地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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