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小三峡101、102号游船紧急报告
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39号提案的办理报告(a2)
吴历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改善随街乱堆垃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北京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环卫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并责成专人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办理。
经我们多次到宣武区琉璃厂东、西街现场了解情况,并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络沟通,您在提案中提到“两条街垃圾桶寥寥可数,果皮箱周围、多处墙角及灯杆旁堆满垃圾,随处乱扔垃圾等”现象确实存在,这些陋习不仅破坏了市容市貌,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实现北京“国际化大都市、国家首都、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城市”总体规划的进程,也是目前全市深入开展的“讲秩序、讲卫生、讲礼貌-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活动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废物箱(果皮箱),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作业中的基础设施,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区域负责制,由于废物箱(果皮箱)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也是环境卫生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我们现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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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废物箱(果皮箱)的购买和设置工作都是由所在区县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市市政市容委作为全市环境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一、宣武区琉璃厂东、西街现状及环境脏乱的原因宣武区琉璃厂东、西两街长各为200米左右。其中,东街设置垃圾箱2个,西街设置垃圾箱3个(另设果皮箱10个)。就上述两条街垃圾箱设置数量而言,基本符合建设部规定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废物箱(果皮箱)设置应符合:商业、金融业街道为50—100米一处,主干路、次干路为100—200米一处的要求”。经我们现场调查了解,造成该地区环境卫生脏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关部门在设置垃圾箱或果皮箱时,一些商铺或单位以影响经营及门前环境卫生为由拒绝将垃圾箱设置在自家门前,导致在设置过程中无法按标准距离码放而最终只能设置在街道两端的现状。垃圾箱设置间距的不合理,为一些个人与单位随便倾倒生活垃圾、文化工艺品作业垃圾提供了理由。
二是保洁单位的变更导致新的工作标准无法满足该地区特殊的保洁需求。自2009年底以来,宣武区振武保洁服务中心取代区环卫作业部门负责全区保洁工作,然而,无论是从保洁的频次还是监管力度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当前琉璃厂东西街过往游客较多、整洁程度要求高等特别需求。
三是一些商户或个人还不能彻底改变那种乱扔乱吐等方面不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其文明素质同当前首都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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