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
第一篇:第三节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第三节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
【本节导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既是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和实际成效的一次检验,同时也是整个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整体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事件回放】
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实现无纸化
天津市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运用“互联网+”思维,开辟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新途径,自主研发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并全面投入使用。这一系统具有学习内容、考试题库、数据反馈等个性化功能,实现了新兴互联网与重点普法对象的无缝对接,让“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业态,加速天津普法进入“2.0时代”。
2014年10月,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正式启动。这套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是以全国统一的普法教材为依据,以海量题库资源为基础,通过“学习时长”、“课后习题”两项学法指标和“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集考试报名、法律学习、课后练习、试卷生成、在线考试、自动阅卷、证书打印等为一体的新型学法和考试管理平台。与传统纸质学法用法考试模式相比,这套系统更能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效性。其最主要的特点是有多重防作弊手段,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同一时间作答各自不同内容的试卷。同时,各单位还可结合实际,增加面向本职岗位的个性化学法考试内容,不断满足学法用法需要。
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的上线应用,使领导干部学法摆脱了时间、空间的条件限制,将学法时间化整为零,有效整合了“碎片时间”,节约了学法用法和考试成本,进一步提高了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便利性、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性。【主体内容】
自1986年启动“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不同对象的法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成效不断显现。“六五”普法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普遍推出了领导干部学法考试举措,不仅有利于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现状,而且考试本身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学法。通过形式与内容的进一步统一,达到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预期和目的。同时,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引起我们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全民普法工作开展30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各级各部门对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务实,现状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进入本世纪以来,天津市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学法考试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考试组织部门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督导推动,强化结果通报,使领导干部学法逐渐成为一种自觉和常态。
第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越来越规范。按照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文件、意见,其中包括学法考试的制度规定。天津市先后于2002年、2007年和2013年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四大班子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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