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备用金管理,有效控制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备用金的申报和借支必须在预算的范围内,没有列做预算的备用金不得借支
2、专款专用原则
借款人不能编造借款理由,套取使用备用金,已提取的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3、时效性管理原则
定额备用金的实效为一年,临时备用金实效为一个月
4、权责对等,责任连带原则
本人借支本人负责,第一管理人负连带责任,不得转借他人。借款人无法偿还时,相关损失由第一管理人承担。若存在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的意见办理。
(二)备用金分类
1、定额备用金:因支出项目固定、支出频繁等原因需要周转使用的现金,具有时间长、固定性强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时间短、一次性的特点。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三)备用金借用程序
1、按照要求填写借款单据,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同意,财务人员审核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办理付款手续。
2、临时备用金借款人以现金归还或费用报销抵充。部门负责人以各种临时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账归还手续。工作人员因临时出差借款的,应自返回公司之日起一周内道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冲账和还款手续,其他临时业务借款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道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冲账和还款手续。
3、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建立台账,按月及时清理。报销的超值款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对于备用金的款项,应让其退回金额以结清原借款项。
4、借款人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收银处备用金采用定额备用金,固定(1000元)用来兑换零钞使用。
6、出纳备用金的使用者只能是财务部门的出纳,有专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存放到符合要求的地点。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账实核对。不得坐支现金。
7、对备用金应定期清查盘点。每月清查一次,及时督促借款人冲账和还款。借有备用金的职员确实无法因公无法清还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报有关领导审批。
8、借用备用金员工在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
第二篇:备用金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江
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将用于支付与公司经济
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公司备用金分为个人备用金及业务款二类。个人备用金,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
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现金款项(包括现金支票),主要是指特殊人员定额备用金、差旅费、招待费及其他一些零星支出。业务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支的通过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支付的款项。此类款项一般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器材及物资采购、日常维修、房屋租赁、员工体检、培训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设置备用金项目管理,个人备用金计入个人账户,业务款同时计入
付款单位及个人帐户。
第五条备用金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核用途,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
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经理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期足额归还备用金。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
的时间同上。
第七条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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