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根据和政县经济社会和金融服务实际,以提高和政县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和政县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持续发展。信贷投放、惠民让利与发展动力培养相结合,先行先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调节相平衡,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相补充,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机构网点全覆盖,加大信贷投放,帮助脱贫致富,普惠金融保持可持续发展。
(二)惠及民生。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以下简称普惠金融受众)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三)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发挥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四)稳妥推进。整体发展规划“大处着眼”,充分吸收国际普惠金融先进理念和良好实践经验,具体实施“小处着手”,从基
1础做起,从一村一项做起,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先试点再推广。加强跟踪与监管,保障县域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
(五)结合县情。立足和政县经济总量小、生产总值相对较低,科技文化素质、自我发展能力尚在逐步提高的实际,结合和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部署,“缺什么、补什么”,服水土、接地气、益大众。
(六)科技创新。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理念和方法,在普惠金融信用构建、产品开发、业务实施、风险防范、知识普及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总体目标
建立与和政县到2018年实现整县脱贫、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到2020年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普惠金融服务指标:
(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到2017年基本完成机构和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乡镇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金融服务全覆盖,建制村一级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达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目标。
(二)提高金融服务知晓度。普惠金融受众树立基本金融功能意识,了解身边的基础金融服务和可用产品,知晓银行贷款和财政补贴的区别,警惕金融犯罪,预防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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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逐步实现合理金融需求能够得到普遍满足,有贷款意愿、发展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受众“想贷能贷”、“想融能融”、“想保能保”。业务咨询和办理成本与当地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相适应,农民“足不出村”有地方、有办法、有渠道享受金融服务。
(四)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各类金融工具使用效率较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明显上升,金融服务投诉率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增设、改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推进农发行在和政县设立县支行。支持兰州银行在和政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和政县神舟村镇银行筹办和挂牌开业进度,支持和政县神舟村镇银行探索到临近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和政县农村商业银行改制组建。支持商业银行到和政县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积极引进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信用评级公司等非银机构落户和政。
2.用活现存机构力量。支持大型银行在当地分支机构加快建设服务“三农”的专营机构。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在和政县做实三农金融事业部,提高其“一级经营”能力。切实发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政县支行三农金融服务团队作用,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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