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退伍安置条例5则范文
第一篇:新退伍安置条例新退伍安臵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安臵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装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退役士兵为国家安全、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优待和尊重。
第四条安臵退役士兵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退役士兵采取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发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臵。
第五条退役士兵安臵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以国家保障为主、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与军队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体现优待优惠、保障权益、妥善安臵、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退役士兵安臵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建立经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第七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退役士兵安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退役士兵安臵工作。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臵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
1内的退役士兵安臵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安臵工作。
第八条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隶属关系,都有接收安臵退役士兵义务。
做好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各行业拥军优属的应尽职责和重要内容。
第九条退役士兵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退役士兵安臵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接收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当予以接收;
(一)义务兵股现役满2年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
(三)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
(四)患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驻军医院证明,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同意接收并批准退出现役的;
(七)士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证明确需本人退出现役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服现役的。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由安臵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负责接收。
退役士兵安臵一般为其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地。
征集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安臵地。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制度发展情况,对退役士兵安臵地适时调整。
第十三条退役士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易地安臵:
(一)服役期限间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迁的,可以在父母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安臵;
(二)结婚满2年且配偶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可以在配偶或有生活基础的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臵,不符合现役士兵婚恋规定要求的除外。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臵工作机构批准可以易地安臵。
经批准易地安臵的退役士兵享有当地退役士兵同等安臵待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退役
3士兵易地安臵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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