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帮扶、关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建立党内帮扶、关怀机制要求,切实做好党内帮扶、关怀工作,加强xx(以下简称本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帮扶、关怀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帮扶与关怀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困难相结合,立足实际、更有效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荣誉感。
第二章对党员的帮扶
第三条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各党支部建立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
第四条实行结对帮扶。原则上一名困难党员由一名有能力的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扶人员包括班子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本单位党员。
第五条采取党费划拨和党员捐助等办式进行帮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帮扶资金的使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困难党员重病重灾救助、困难党员子女上学费用资助等。
第七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审核。由困难党员个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通过,提交总行党委研究,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资金帮扶。
第八条帮扶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困难党员生活救济补助金、重病重灾救助金的拨付和发放,每年在春节、“七一”前后发放;若遇到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时,可及时启动救助活动。
第三章对党员的关怀
第九条送精神、送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办宣传栏、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宣传党在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首先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第十条开展谈心。每年党支部应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谈心对象,保证每三年内至少同每名党员谈心1次。根据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做到“三个先谈”,即有困难的党员先谈,党员意识淡薄的党员先谈,有怨气的党员先谈。采取集体谈心和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谈心对象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难,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积极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增强党性,树立自信心,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增强发挥先进性作用意识。
第十一条走访慰问。党支部统筹安排,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模范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患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灾害等情况时,随时走访慰问。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开展党内帮扶、关怀工作,总行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落实党内帮扶、关怀制度的情况,纳入每年度对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精神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就建立健全党组织关怀帮扶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党员荣誉感,保障党员权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第四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统一。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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