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部制改革
一、“大部制改革”基本概述
所谓“大部制”改革,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大运输”、“大农业”等,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等。“大部制改革”最早起源于西方,但是历数我国近代维新的各项举措,不难发现中国在“西学东渐、洋为中用”的过程中,也曾对大部制有过试验。然而由于改革过于急切,机构改革缺少事前筹划和事后补救,缺乏对裁撤官员的安置方案。改革的效果如何还不能确定。
在国外,“大部制改革”也是近几十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的长期的摸索、探索的过程,比较成功的是日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他们的内阁核心部门的数量一般都不超过20个,比如说美国是15个,法国15个,德国14个。“大部制”实行顺畅的这些国家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市场经济比较完善、发达,同时政府的主要职能基本覆盖到了社会各领域,但政府不是什么都管,主要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所以核心机构数量相应较少。从国外几十年的改革成果不难看出,“大部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部门相加,关键是要出台行政组织法确定好每一部门的职责权限,并且尽可能使其职责权限相互不发生冲突,这样以来,不管大部门体制的运行有多复杂,它还是可以顺利地履行好政府的职责。然后,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机制逐渐在每一级政府内部和每一个大部门内部形成,不仅能使行政管理告别过去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所带来的扯皮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而且使管理水平不断向科学、民主、法治的目标迈进。
从1982年到2003年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政府机构数量有所减少。就国务院组成部门而言,1982年改革之前最多的时候为100个,现在已优化到了28个。二是机构设置趋于合理。现有的政府部门大多都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设置的,计划经济时期按照产品行业设置的工业部门大多被撤销或者合并;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已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为政府主要职能。但是从实际的运行状况来看,国务院部门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职能重叠和交叉,经常在具体事务上形成“多龙治水水难治”的局面。部门数量冗杂,一些小事务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多头管理的弊端表现明显。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提出要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并于2008年3月设置了“大部制改革”的初步试点,构建了“大能源”、“大交通”、“大工业”和“大环保”的格局,虽然从数量上看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仍为27个(比第五次机构改革只减少了1个),但实际已经坚定了“大部制改革”的方向,构筑了改革的雏形。而这次改革显然则是要通过“大部制改革”这一制度示范,使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开始由经济适应型目标模式向社会回应型目标模式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定位向服务型政府定位转变。
大部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未完,全文共21143字,当前显示142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