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茗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宗旨、准则、理念、承诺、目标
宗旨:阳光行政、勤廉公平、服务至上、便民利民
准则:公开、规范、精细、诚信、协作、高效
理念:低调做人,高效做事
培育阳光心态,构建和谐政务
把方便带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事项在期限内办结
承诺: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统一收费、全程服务
目标:环境优化、服务优质、效率优先
创一流团队、创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政务服务中心各工作窗口的职责:
(一)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照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根据本部门授权,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场办理,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督促本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三)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协调;
(四)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
(五)接受当事人的办件咨询,实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六)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六)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九)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监督进入中心各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中心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对进入或退出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政府决定;
(二)对各部门进入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是否充分、依据、材料、程序、时限进行审查;
(三)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中心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四)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与联办件责任部门的联系,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五)对各部门在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中心的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
(六)受理申请人或服务对象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或举报;对有过错责任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七)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业务培训及学习;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窗口负责人职责
(一)进驻单位窗口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和中心工作双重负责,承担本单位在中心的相应职责;
(二)负责本单位在中心内各岗位的工作安排,办理事项的检查、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在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定期向所属单位领导汇报;
(四)负责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管理好本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
(五)参加中心例会,负责传达例会精神。积极配合中心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六)负责窗口内或窗口间的工作协调,如遇重大事项和单位之间需协调的事项,应及时向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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