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
第一篇: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
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浙财金〔2015〕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5〕111号)有关规定,设立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基金(以下简称“ppp支持基金”),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金设立的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效调动各区、县(市)政府参与ppp项目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
(二)原则“ppp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
二、基金的发起与设立
(一)基金名称: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基金
(二)基金规模:150-200亿元(暂定)
(三)基金期限。8-10年,确需延长存续期时,须报“ppp支持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基金出资人构成
“ppp支持基金”由政府引导基金和其他社会资本组成。
1、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人。(1)市财政局;(2)区、县(市)财政局按自愿原则认缴。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
2、其他社会资本出资人。(1)银行机构;(2)保险、信托资金;(3)其他社会资本。
(五)基金募集。政府引导基金出资15-20亿(暂定,以实际认缴为准),其他社会资本出资135-180亿元(以实际募集为准)。
三、政府引导基金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决策—管理—运营”三层组织架构。ppp支持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为政府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基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为政府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由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
(一)“基金管委会”
“基金管委会”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市发改委、审计局、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政府引导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具体职责是。负责提出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筹集及增资计划,审定“ppp支持基金”其他社会资本出资人,决策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事项,协调和决策“ppp支持基金”实施过程中相关重大事项,审议“ppp支持基金”年度工作报告。
(二)“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处室负责人、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ppp支持基金”决策机构的日常工作,牵头建立相关投资决策和沟通协调机制。
具体职责是。履行“基金管委会”决策事项的实施,负责政府引导基金的筹集,负责其他社会资本出资人的招募,负责制定实施政府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决策办法,负责向“基金管委会”提交决策建议,协调“ppp支持基金”运作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政府引导基金运营机构授权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出资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支持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按《公司法》规定要求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不设日常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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