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公安局
森公治〔2011〕119号
关于开展全省森林公安民警
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为做好2011年全国森林公安民警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安徽考区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省森林公安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确定三个轮次进行,分别为11月12日上午,11月13日上午和下午,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15:00-17:00。
二、考场设置
全省森林公安执法资格考试设四个考点:
(一)淮南市考点设置在淮南市委党校(洞山广场南路6号)。联系人:李传友,电话:554-6666161,13956411316;
(二)宣城考点设置在宣城市宣州区世纪度假村宾馆(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岗)。
联系人:郝月琴,电话:0563-5227571,13865366806
(三)六安考点设置在六安市人才市场(六安市梅山中路48号)联系人:罗伟,电话:0564-3378529,13605640635;
(四)黄山考点设置在武警森林指挥部驻皖部队(黄山市屯溪区五里亭)联系人:于雅琳,电话:0559-2512086,15955599769。
各考点需在正门入口处悬挂“2011年全国森林公安民警基本级执法考试安徽省xx市考点”标幅。在正门入口至考场途中,需设置醒目清晰、指向明确的指示牌。在考场入口处,需放置各考场座次分布图。考场内部要在座位左上角按竖s型顺序粘贴姓名及考试号码,确保参考人员对号入座。考场桌子没有固定在地上的,应将桌子抽屉朝向座椅的反方向。考场周围5至10米设置警戒线。每个考场应备有胶水、胶水刷、装订锥(带倒钩),以备装订试卷。所有考场设置工作需在11月11日前完成。
三、参考人员须知
凡属《参考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内的民警,必须参加此次考试。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以市为单位向省局做出书面报告。
参考民警需着春秋制式常服,有警官证的凭警官证、无警官证的凭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查验。所有参考人员自备考试用笔,进入考场除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和相关证件外,其他任何物品(含草稿纸)不允许带入考场。带入其他物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开始1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确定每轮次考试领队,提前与考点联系,安排住宿等相关事宜。各单位应提前到各考点熟悉考场环境,并尽量乘坐大巴车参加考试,减少小车数量,避免因交通问题带来不便,注意行车安全。各考点要提前组织相关监考人员学习《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场规则》、《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监考人员纪律规定》和《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试卷材料装订规定》等相关文件。
附件:参考人员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森林公安执法考试通知
安徽省森林公安局2011年11月3日印发
第二篇:安徽省公安局名录范文邮编:230001安徽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照相室(收)
邮编:230001
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大队负责人(收)
邮编:230011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区分局技术大队负责人(收)
邮编:230001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区分局技术大队负责人(收)
邮编:230061
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区分局技术大队负责人(收)
邮编:230041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区分局技术大队负责人(收)邮编:231100
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大队负责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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