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居住证新办所需材料
1.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7)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帖三张)
(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0)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
门出具在校证明
第二篇:护士注册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护士注册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1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未完,全文共5210字,当前显示14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