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于党奉献于民范文合集
第一篇:忠诚于党奉献于民忠诚于党、奉献于民
【摘要】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诸多挑战,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如何在当前时期,在政法干警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保持一颗忠诚于党、奉献于民的赤诚之心,就变成了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总结政法各单位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同志近日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这四个方面八个字,全面概括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明确规定了政法干警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既体现了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化。
【关键字】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正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我们身处各种复杂的环境中,什么是我们永恒不变的信条。当我们面临各种困难的时候,是什么样的信念与精神支撑着我们。无论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我们是不是能够清醒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应当弘扬什么、抑制什么。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政法干警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不仅是政法系统要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活动安排,更涉及政法干警的理念和意识层面,涉及思想深处对我们自身职业的一种认知、反思与定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管长远、管方向、管人心的事情,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使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核心价值观要素的现实解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核心价值观则是不同的社会职业群体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政法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确立了体现各自工作特点的核心价值观。比如,人民法院要求“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检察院要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公安机关要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等等。这些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政法各部门干警的职业特点和价值取向,为政法各部门履行使命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工作所共同具备的职业共性价值,是植根于政法干警内心深处的意识形态和核心理念,是职业的良知,公正执法之魂,安身立命之本,它体现出职业的光辉,具有内涵的完整性和指导的长期性。
“核心价值观”四句八个字,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呈逻辑排列,是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有机整体。核心价值观既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又有了新的提升概括;既反映了现实的迫切需要,又最大限度地促进和形成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共识。“忠诚”和“廉洁”是对所有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公正”、“为民”则更能体现法律职业伦理中独特价值。只有真正领会了文字背后的精神内涵,才能入脑入心、内化成自己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并最终外化为一种自觉的职业行为习惯。如果这八个字都能做好,我们就是一个内心有政治信仰、有善良情感、有公正人格和高洁品行的人,是一个让党放心、让群众尊重、信任的人,堪称职业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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