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7-12-416:39:00被阅览数:2999次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保密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校保发[2006]36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校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意识,做好保密补贴考核发放的组织实施,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国保发[2002]4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涉密人员发放保密补贴是学校依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在其认真执行保密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措施。
第三条在学校管理、科研和其他岗位从事涉密工作的各类涉密人员,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和失泄密问题的,均应享受相应等级的涉密人员保密补贴。
第四条保密补贴按照“以岗定密,按岗补贴、考核发放”的原则发放。学校对涉密人员执行保密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和考核结果发放保密补贴。
第五条涉密人员涉密等级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界定和变更。涉密人员
—1—的涉密等级发生变动时,保密补贴随之变动。
第二章保密补贴发放标准和经费分担
第六条学校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标准,依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三个档次,具体标准为:
一、核心涉密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人民币。
二、重要涉密人员每人每月80元人民币。
三、一般涉密人员每人每月60元人民币。
第七条同时承担两项以上涉密工作的涉密人员,按其承担工作岗位的最高涉密等级确定保密补贴标准。
第八条保密补贴经费分担:
一、涉密人员保密补贴经费实行分类负担、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学校校部机关及各院(系)机关的管理岗位涉密人员保密补贴经费由学校财政统一负担。
三、各院(系)科研岗位涉密人员保密补贴经费从所在项目组的科研经费中支取。
四、涉密学生保密补贴由所在涉密项目组负责人或导师为其发放。发放标准应不低于学校标准。
五、财务单独核算单位的涉密人员,其保密补贴经费单位自行解决。发放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外聘人员,其聘用岗位属涉密岗位的,保密补贴经费由聘用单位自行发放。发放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保密补贴发放考核办法
第九条保密补贴发放实行所在涉密单位考核与学校保密委员会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各单位应根据学校—2—保密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应考核内容对每个涉密人员执行各项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保密办每季度组织抽查和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保密工作,对各部门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保密考核的依据。
第十条保密补贴发放考核的重点是涉密人员所涉及的保密事项是否按照学校制定的各项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和有关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和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规章制度情况。
二、履行保密职责,遵守保密纪律情况。
三、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情况。
四、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科学技术保密管理情况。
六、通信和信息交流保密情况。
七、对外交流、协作、宣传报道保密情况。
八、涉密会议保密情况。
九、涉密计算机网络、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十、参加外事活动保密情况。
十一、涉密人员流动及出国(境)管理情况。
十二、失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情况。
十三、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十四、其他保密管理事项。
—3—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扣发涉密人员当年部分或全部保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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