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新2017)
第一篇:圣泉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新2017)重庆市江津区圣泉学校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渝人发[2008]68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渝人发[2008]106号)《关于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08]42号文件精神、津人社发„2015‟269号《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一、职责任务及主要工作项目
江津区圣泉学校是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由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批准兴办的一所六年制普通公办小学。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是本校的主管部门。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搞好相关的社会服务。负责招收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情况
1.重庆市江津区圣泉学校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江津区教育委员会主管,是一所区县属全日制小学校。根据津编发[2008]90号《重庆市江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未明确机构规格的事业单位确定规格的通知》确定本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根据津教人[2017]8号《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数的通知》,本校人员编制为30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4名。无内设机构。
2.现有岗位人员情况:
我校现实有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单位领导正职2人(1人执行专业技术十级工资,1人执行专业技术八级工资),副职2人(1人执行专业技术六级工资,1人执行专业技术十级工资)。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48人,(含校长1人、书记1人,副校长2人、1人执行专技六级工资,1人执行专技八级工资,2人执行专技十级工资);其中副高级资格2人(含副校长1人、执行专技六级工资),现聘副高级2人(含副校长1人、执行专技六级工资);获得中级资格24人(含校长1人、副校长1人,2人执行专技十级工资),现聘中级23人(含校长1人、副校长1人,2人执行专技十级工资);获得初级资格23人,现聘初级23人。
工勤人员无。
三、实施岗位设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
1、组建机构。由于原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人员变化,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民主投票,对圣泉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2、岗位领导小组人员:组长:赵顺维(校长)副组长:郑鹏(书记)
成员:幸泉(副校长)、顾先凯(副校长)、邓宏(副校长)、张洪成(教师)、陈彬(教师)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幸泉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3、学习宣传和动员部署。2017年3月20日前,学校组织单位职工传达和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部署本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4、制定方案。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送主管部门审核。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拟设置岗位数量结构
(未完,全文共10683字,当前显示14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