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管理其他制度
1、医保统筹外项目知情同意书书写管理制度
1.1经治医师对参保病人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优先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或医疗需要使用“三个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项目,必须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签字同意后使用,并填写《统筹外项目知情同意书》。
1.2《统筹外项目知情同意书》书写要做到内容完整,书写规范,项目正确,必须同时由患者(或家属)与医务人员签字确认。
1.3《统筹外项目知情同意书》属知情同意书的一项重要内容,装订留存在住院病案中,纳入住院病案管理。
2、医保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2.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应了解和熟悉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政策,知晓限价耗材、分段累计报销标准以及高值耗材审批备案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2.2因医疗需要使用限价耗材或者耗材累加超过分段自负起付线,经治医务人员应将耗材的价格、性能、及支付限价、自付比例告知参保病人或家属,由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填写《统筹外项目使用知情同意书》
2.3因耗材使用填写《统筹外项目使用知情同意书》,如主要因为使用特殊高价耗材超出起付线由经治医师具体办理并签字:仅因使用常规一般性耗材超限价或超起付线,也可以由护理人员具体办理并签字。
2.4临床业务科室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医用耗材库存情况,要各有不超限价的基本型医用耗材供参保病人选择使用。
3、医保单病种结算制度
3.1经治医师应熟悉医保单病种目录,根据疾病名称和治疗方式确定是否为单病种病例,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单病种病例”或“非单病种病例".3.2纳入单病种管理的病例因治疗方式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情况需退出单病种管理的,经治医师填写《单病种管理变更(退出)备案表》。
3.3纳入单病种管理的病例,严格临床路径操作,规范收费,医疗费用要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
3.4重视医保单病种管理工作,扩大单病种结算的种类和数量。单病种结算的病例,医保资金单独核算,不占用科室资金指标。
4、迎接医保稽查稽核制度
4.1全院各相关科室都应重视医保管理部门的稽查稽核工作,积极迎接监督检查。
4.2稽查人员出示证件或亮明身份后,科室人员要积极迎接和配合检查,实事求是答复问询内容,井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确认签名。
4.3医保稽查所有被检查科室,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院医保科。
4.4医保科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积极做好反馈沟通与协调,对查处问题督导整改和落实。
第二篇:医保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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