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单位信息系统规划、建设阶段项目管理,规范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流程,及时提供满足管理和业务需求的应用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单位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某某单位办公室职责:
负责受理各处室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的申请进行审核;负责对各处室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进行需求分析,同时需要进行安全分析,主持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演示版的审核;负责质量控制,组织信息系统验收和正式上线使用;负责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整体协调工作。
负责对新建的信息系统、设备、配套设施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三章工作程序
1第四条提出需求:
各处室提出开发的应用软件的需求,具体包括。时间要求、功能要求、权限控制、安全要求和业务流程。
第五条
受理:
某某单位办公室在接到各处室的要求后,立即着手安排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任务计划,包括人力资源的考虑和时间要求的考虑,寻找软件开发商进行协商,向信息系统开发商提出开发要求。
第六条
需求分析:
信息系统开发商在接到开发要求后,与某某单位办公室共同进行需求分析。
第七条
需求审核:
某某单位办公室组织各处室信息系统开发商共同进行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审核,信息系统开发商提供审核所需的材料和需求规格说明书,负责技术问题的解释。各处室应认真审核需求规格说书所描述的内容是否符合业务和管理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某某单位办公室和信息系统开发商重新进行需求分析,直到审核通过为止,各处室签字认可。
第八条
概要设计:
信息系统开发商对审核通过后的需求按软件建设标准开始进行概要设计。
第九条概要设计审核:
2某某单位办公室组织需求部门对信息系统开发商的概要设计进行审核,包括:是否符合各处室提出的业务和管理要求,是否符合软件建设标准的要求,结构是否合理。审核未通过,信息系统开发商重新进行概要设计。
第十条演示版建设:
信息系统开发商对概要设计通过后的需求进行演示版的建设,完成所有界面设计、业务流程和功能规划。
第十一条
演示版的审核:
某某单位办公室组织各处室信息系统开发商共同进行演示版的审核,业务部门要对界面、业务流程和功能划分进行确认,如未达到各处室的要求,重新进行演示版的建设,直到审核通过为止,由各处室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详细设计和代码编制:
信息系统开发商对演示版审核通过后的应用开始进行详细设计和代码编写,并按软件建设标准文档模版补充和完善详细设计说明书。
信息系统开发商对代码编写完的应用产品编写安装维护手册、升级安装手册、用户操作手册、测试用例报告,并进行多种方式的测试,包括:开发人员自身的测试、测试人员的测试,测试环境的测试。测试的内容不仅需要包含功能需求,也需要包含业务系统的安全需求,测试人员在测试完成后应编制测试报告,如果出现bug或者不满足安全需求,
3要求填写bug记录表,开发人员修订程序代码,直到测试完全通过。
第十三条
安装部署试运行:
某某单位办公室根据安排通知信息系统开发商开始安装部署试运行时间。由某某单位办公室组织各处室进行安装部署试运行工作,并由各处室负责用户测试工作。
第十四条
试运行审核:
某某单位办公室组织各处室试运行进行审核,审查测试用例、报告测试报告以及相关的技术文档,对程序中的关键点和安全需求按照测试用例报告进行严格测试,各处室应配合某某单位办公室对应用系统进行试用,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业务和管理要求,如果试用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业务和管理要求,应认真填写问题反馈意见。如果各处室反馈意见表明试运行不合格,某某单位办公室将要求信息系统开发商重新进行代码编写和测试,直到试运行通过。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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