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账户操作指引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引
总则
一、为完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程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建委(穗建筑纪[2013]7号)文件精神,对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基本户保证金的操作流程,制定本操作指引。
二、属于广州市、区(含增城、从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的招标项目,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操作流程须按本指引执行。其他招标项目,可参照本指引办理。
三、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代收代退基本户投标保证金,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相关条款或向交易中心出具代收代退投标基本户保证金委托书。
四、交易中心建立基本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系统,系统可对投标人非基本银行账户的汇款进行筛选,只有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才能被认定可以使用。
第一节基本户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五、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行号”的登记工作。
投标人应通过ic卡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按企业资料的登记流程,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行号信息的登记。否则将无法使用交易中心帐管系统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中银行基本户资料审核需到交易中心窗口审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六、流程:
(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从基本账户向交易中心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帐管系统查询资金的到帐情况。
具体操作。以投标人身份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账户管理—>点击保证金管理(基本户)—>点击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基本户信息”可查本单位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资金到帐后,在完成投标报名至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帐管系统中将到账资金转到对应的投标项目中。完成该项确认后,认定投标人完成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义务。
具体操作。在完成投标报名后至开标前,以投标人身份登录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账户管理—>点击保证金管理(基本户)—>点击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转投标保证金按键”—>在弹出的方框内点击“选择”按键,输入要投标的项目编号和名称,选定项目按“确认”键—>确认后系统返回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界面,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系统反馈投标人递交保证金的情况有2-3分钟的延时。开标时,系统会显示投标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况。若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交款证明,投标人可打印缴款证明,经交易中心确认后,可用于投标文件的附件。
第二节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帐户上设立帐管系统,根据投标人在企业库登记的资料,以ic卡编号为依据,为已经登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开户银行行号”资料的企业建立对应的子账户。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对本企业的账户资金情况进行查询、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事宜。
八、投标人将子帐户资金确认为项目投标保证金后,该款项即被冻结。交易中心开标系统将显示该投标人已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系统只受理一笔款项对应一个标段的方式)
九、招标项目结束后,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交易中心凭招标人书面授权,将投标人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基本账户。
十、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子账户里实行专户管理,投标人资金所发生的银行利息,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则,每季度结算一次,并退回投标人基本户。
第三节
保证金的退回及没收
十
二、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书面授权交易中心退回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十
三、如招标人提前要求退回投标保证金,可在以下节点提出退款要求,交易中心可应招标人要求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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