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
陕监函[2008]16号
各市(区)政府、省直各部门:
按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监察部的安排部署,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省监察厅拟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通知下发后至7月底,由各市区和省直部门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8月至9月,对省直部门进行检查,对部分市(区)进行抽查。
二、检查的内容
(一)审批项目清理精简情况
1、本机关是否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2、现有多少行政许可项目(其中本级审批的、受委托审批的、代为审核的各有多少),多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3、本级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中,法律设定、行政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各有多少。是否有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
4、审批事项是否均已公布,以什么形式公布的。
(二)项目程序规范情况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许可项目程序。有无统一的程序规范文本格式。
2、程序规范中是否明确许可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是否存在扩大许可范围、自设条件、变相许可的问题。
3、程序规范是否全部对外公布。
4、没有完成程序规范工作的原因是什么。
5、有无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是否纠正处理。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是否建立统一的许可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中心集中了多少部门和许可项目。是统一管理还是分散管理。
2、是否进行了并联许可改革。改革的模式是什么,效果如何,还存在什么问题。
3、行业协会、学会及中介组织对改变管理方式后的项目是如何管理的。监管机构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实施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四)建立配套制度情况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哪些配套制度。
(五)《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三、检查的方法
由各市和省直部门先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上安排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通过座谈、走访、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进行。
四、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围绕上述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7月底前报监察厅。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四至五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执法检查组分八个小组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调阅文书档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对市人民政府及36个相关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执法
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检查表明,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
(一)组织宣传教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2007年9月,市人民政府邀请湖南大学教授给近千名处级以上干部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运管所、公路管理所的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了闭卷考试。市建设局将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单位在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对该部法律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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