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度自评报告
***县中医医院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4年我院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南宁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年度评估的通知》(南医改办„2015‟9号)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资源配置及功能定位情况:
***县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属广西国家级第二批公立县级医改试点医院。医院占地7242平方米,建筑面积11850平方米,住院床位138张。我院作为县域内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中医医院,继续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别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医改顺利稳步推进,2013年我院院长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竞聘院长,院长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医技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经营管理权。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长效机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单位活力,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目前院长、副院长每年由县组织部按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院长负责制、任期目标与奖惩还需不断完善。
三、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一)破除以药补医情况
2013年2月1日零时,我院按照医改要求准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新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药品零差率销售启动后,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按进价销售。2013年和2014年医院总收入分别为2550万元和2557万元,药品收入分别为886.25万元和648.53万元,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分别为132.94万元和97.28万元,自治区和县财政药品零差率补助分别为18.45万元和20.12万元(按6:4比例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两年来,医院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节约运行成本,严格控制贵重药品、减少辅助药品、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等多种措施等,医院药物收入下降26.82%(减少237.72万元),药占比由44%降至32%,以药养医的局面有突破。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2013年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物价要求提高了护理类、部分手术类价格,下调了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在调整的44项医疗服务项目中我院常开展的项目只有20多项。2014年9月自治区物价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加到54项,其中有4项为中医治疗项目,提高了床位费,我院常开展的项目达到了30多项。2013年和2014年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收入分别为79.77万元和93.17万元,增加了13.40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少收入比率由60%提高到96%。综合看来,要使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达到补偿80%的目标,必须是以为群众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前提下,不能仅降药品收入达到目标,而要主导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提高基层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达到目标办法才是最好办法,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三)政府财政投入情况
1、工资部分。县财政每年拨付公立医院定额补助指标92万元,按月拨付,每月7.6441万元。2014年退休人员工资7.15万元。
2、取消药品零差价财政拨付。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12.07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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