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
“八条禁令”
一、严禁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严禁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
三、严禁工作时间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或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四、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五、严禁部门之间相互请吃、吃请,或安排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六、严禁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能低下、态度粗暴蛮横、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七、严禁本市领导干部下基层时搞边界迎送、警车开道。
八、严禁奢侈浪费、挥霍公共资财。
田庄乡“八条禁令”落实执行情况
为确保市委“八条禁令”落到实处,紧紧抓住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三个环节,着力在建立健全落实“八条禁令”的有效机制上下工夫。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八条禁令”活动,构建“八条禁令”教育机制。首先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八条禁令”内容,在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八条禁令”,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条禁令”,熟记“八条禁令”内容。同时,将“八条禁令”内容制成卡片,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牢记在心,切实做到“贴身”监督,自觉执行。其次,把贯彻落实“八条禁令”内容纳入廉政教育范畴,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之内,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执行“八条禁令”的重要意义,提高执行“八条禁令”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针对少数干部存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等消极思想,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系列警示记录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他们走出思想误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身修养,切实转变作风。
二是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先后修订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度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民主议事制度》、《关于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通知》、《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制度,有效制止和避免了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建立完善了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为从源头预防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保证了
禁令的贯彻执行。
三是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方面,纪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围绕“八条禁令”及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组织全员有计划、按步骤地对照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结合行风评议的开展组织全系统进行拉网式的互查活动,采取一看、二查、三走访、四通报、五讲评的形式,对机关干部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充分利用信访举报、“行风热线”节目、对外公开服务承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等有效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实际作用。通过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建立完善贯彻“八条禁令”的监督网络,有力促进了“八条禁令”的有效落实。
第二篇: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商水县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1、禁止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上级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任何形式泄露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禁止参与不利于全县稳定、有损商水形象及其它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不准煽动、指使、纵容不明真相的群众无序闹访,甚至为闹访者出谋划策;不准违背社会公德,指使他人编造、散播虚假信息。违者视情节给予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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