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5、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而股东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不需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新增加的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要求同外商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8、《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新增加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其它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外商投资的公司(含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4、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并购后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还需
提交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适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外商投资的公司(含股份公司)变更公司类型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4、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
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含股份公司)变更公司营业期限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4、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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