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一、信息报道考核办法
1、实行积分考核制度。社区各口每月至少要向办公室上报一篇工作信息,信息要具有实效性,要结合各个业务口工作实际,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语言要做到文字精炼,内容主题突出,尽可能插入照片(不作为硬性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0字。上报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扣除0.01分,不具有时效性的扣除0.01分。由办公室统一编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信息符合上述要求每报出一条记0.1分,被上级采用的再增加0.1分。信息报道工作积分将计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测评中。
2、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按照上述要求,各口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上报办公室,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新闻报道奖励办法
各个业务口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新闻报道数量,在《金昌日报》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30元。在《甘肃日报》等省级刊物或杂志上发表信息1篇奖励50元,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100元。奖金于年终单位内部考核结束后予以兑现。
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上报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信息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评对象各乡街、区直机关、人民团体。
注。详见内网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通报第二期分组情况。
二、信息工作考评要求及考评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信息上报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考评采用计分制度,通过分值计算,综合考评信息数量、质量及各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等要素,以所得分值作为评价信息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信息工作考评标准
(一)计分公式
信息工作考评总分=信息上报得分+采用得分+附加得分
(二)计分标准
1、信息上报得分各单位各部门在有效时间内上报的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信息,上报一篇计1分。
2、采用得分
(1)信息报送及时,内容深刻充实,文辞新颖,能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办法、新思路、新成效,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专版刊发计10分;
(2)信息报送及时,较为全面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同一期中同时刊发两个单位的信息时,每个单位计5分;
(3)信息报送及时,内容真实、可靠,措施较为新颖,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同一期中同时刊发两个以上单位的信息时,每个单位计2分。
3、附加得分
被市级电视台、报纸、电台等相关媒体播发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做法的单位加30分(各单位负责信息的人员应及时与区优化办取得联系,电话:3724043,以免漏统),被省级刊播的单位加40分,被国家级媒体刊播的加50分;被市优化办简报刊发的加20分。
4、一篇信息同一计分项目只计最高一级分值,不重复计分。
5、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面的信息不予记分。
四、关于信息工作考评通报
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工作考评将实行月通报制,每月通报信息上报数量、采用数量及当月得分排名情况。年终进行评比并通报,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篇: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最终版)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团委、系统团(工)委,学校团委,市直团组织;各少先队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室。
二、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14603字,当前显示14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