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普法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每位领导必须努力学习《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和《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法纪观念,成为模范执行法律的表率。
第二条领导成员每个学期必须研究通过普法安全教育计划,期末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条学校必须主动与有关单位、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有关单位同志来校向学生进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条每班每学期至少有一次班队会作为普法安全教育时间,学校领导应加强检查巡视。
第五条根据国情、形势的需要,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普法安全教育。第六条各班级必须有帮教学生档案,应有针对性地多关心、多教育。第七条各班级必须配备普法安全委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条如有发现师生中发生违法违纪及不安全行为与迹象,要及时汇报加强教育。尽量把违法和不安全迹象消灭在萌芽阶段。
第九条各年级组长兼任年级普法安全指导员,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普法创安活动。
第十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使普法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之中。
第二篇:普法安全教育制度和布克赛尔县第三中学普法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每位领导必须努力学习《校园治安管理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法纪观念,成为模范执行法律的表率。
第二条领导成员每个学期必须研究通过普法安全教育计划,期末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条学校必须主动与有关单位、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有关单位同志来校向学生进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条每班每学期至少有一次班队会作为普法安全教育时间,学校领导应加强检查巡视。
第五条根据国情、形势的需要,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普法安全教育。
第六条各班级必须有帮教学生档案,应有针对性地多关心、多教育,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班级必须配备普法安全委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条如有发现师生中发生违法违纪及不安全行为与迹象,要及时汇报加强教育。尽量把违法和不安全迹象消灭在萌芽阶段,要消灭犯罪行为在校内发生。
第九条各年段长兼任年段普法安全指导员,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普法创安活动。
第十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使普法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之中。
和布克赛尔县第三中学
2013年9月
第三篇: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十、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5.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6.每年的9月份定为安全教育月,通过校广播、黑板报、举行安全教育论文比赛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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