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发布多项产业资金补贴方案
产业政策系列文件
1、《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申报人应在本行业具有较高声誉,参评当年已与企业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每年在企业工作一般不少于9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支持四大重点产业企业,上年度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行业排名前5位的金融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商贸业、商务服务业等四大重点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15万到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6万到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获奖级别给予5万到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
企业应承诺自获得资金支持起5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的纳税义务。
5、《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资助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6、《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支持重点。建筑节能、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公共机构节能,以及其他节能奖励(配套)等。
7、《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天河科技园、天河软件园发展实施办法》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立项的园区企业,给予上级部门资助金额20%的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个项目(含项目名称不同但内容相同的项目)最多只能获得一次配套。
8、《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机构引进投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引进《广州市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实施办法》所认定的重点企业,按所引进的企业自工商注册落户日起至次年末对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奖励。
1、《天河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促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
突破现行“一址多照”政策的市场准入瓶颈,允许在科技园区(含分园)、孵化器、众创空间区域内实行“一址多照”,不受企业间须有投资关联关系的限制;突破现行对同一地址内的企业数量和规模的限制,在上述区域内允许集群注册;突破现行对住所需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间隔的限制,在上述区域内允许办公卡位注册。
2、《天河区“新三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奖励办法》
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区内企业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进入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股份制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进入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非股份制企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3、《天河区发明专利申请奖励暂行办法》
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排名全区前5名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4、《天河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补贴暂行办法》
对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每种产品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
5、《广州市天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未完,全文共7575字,当前显示14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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