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综合大楼办公环境管理,提升公司对外形象,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针对综合大楼的各类设备仪器实现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各类设备有效且合理化的使用,提高公司的快速抢险反应能力,确保综合大楼及公司下属各场站在安全的条件下运行。特制订湖州新奥综合大楼管理规定。
一、门岗管理
1、门岗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2、进出综合大楼办公区的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4、进入综合大楼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出入证或工作证;对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部门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
5、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大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
6、进入综合大楼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员工有权阻止。
二、车辆管理
1、员工个人私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按部门进行统计上报综合办,交门卫备案,如遇部门增减私车,需及时到门岗备案;
2、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进入综合大楼后,应按规定区域停放;
3、车辆进入综合大楼禁止鸣笛,主动减速。保持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及出租车进入办公大楼;
5、进入综合大楼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消防规定,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6、为确保停车场道路畅通,场内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在车库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车辆;
7、安全保卫人员要对进入综合大楼的陌生车辆严格检查后放行。一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拒绝车辆进出,并报告门岗分管领导处理。
三、会客管理
1、有来访者,门卫人员必须向被访人通报,经同意方可准入;
2、来访者须填写会客登记单;会客完毕,由被访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名后退还门卫;
3、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在楼内会客;
四、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法》,增强防火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
(2)不准在综合大楼私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2(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综合大楼。如施工需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设立相应警示标志,定人、定点、定措施,严格管理;
(4)不准在综合大楼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确保道路畅通;
(5)临时动用明火(含焊接、切割),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在楼内焚烧文件、纸张等;
(6)文印室、仓库等重点场所,禁止烟火,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7)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各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了解大楼的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及火警按钮的具体位置和基本性能。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报警、扑救、控制。要自觉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和引导,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消防、安保设施的使用管理
综合大楼的消防安全和各类设备的管理归口部门为安全质量技术部,由安全质量技术部实行统一管理。各种设备由专业检修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确保大楼内各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各部门人员对消防、安保设施要做到以下几条:
(1)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淋头属敏感装置,不得烟熏、火烤、碰撞。
(2)送风口、排烟口和防火卷帘门,应保持正常状态,不得随
3意操作;
(3)手动报警按钮为火灾确认报警装置,非紧张状态不得打碎玻璃;
(4)楼道及楼梯口的木质防火门起防烟阻燃作用,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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