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第一篇:关于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关于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内容及
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4589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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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4589号提案内容
2010-02-09案由:关于加大力度,扶持中小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提案者:林铭森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工业信息部会同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科技部研究办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并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结构中的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有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到财政专项资金的划拨等大量的举措,无疑都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却依然远远满足不了自身的发展,急需我国政府下大力气,在法律、融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即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进行切实有效的支持,从而彻底改变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持续健康地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加快立法,形成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因其脆弱,需要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目前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此外所有的扶持措施都是以部委文件的形式下发,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应将其中行之有效的政策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融资、创新、人才培养、信息化、反垄断的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一)税收减免及财政补助
对中小企业创业实施税收减免和适当的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购买机械设备,可从纳税额中扣除部分购买费用,或实施特别折旧制度。延长亏损企业纳税金额的扣除年限。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提供税收减免。政府可牵头联手商业银行成立非赢利性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帮助有发展潜力的初创公司顺利成长。
(二)改善金融服务
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成立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银行,专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并为担保机构担保提供再担保。引导扶持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范围。发展企业间的互助合作担保贷款制度。加快政策性中小企业基金建设。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给予倾斜,确定其在贷款总量中的比例。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满足不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推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等新型抵押方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抵押、质押难问题。
(三)鼓励发行债券及上市
鼓励中小企业以市场化融资为主,尤其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的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上市程序和交易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推动中小企业板向真正的创业板过渡。
三、成立技术支持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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