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也——对“调研”和“基建”工作的感悟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娄正前
“道可道,非常道”,啥意思。没那么玄乎,依我等拙见,就是说任一条道均可与另一条道相通(或者说从这条道总可以走到另一条道),这是非常有道理的。何出此言呢。
从2011年初,惜别从事六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转至研究室从事调查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这期间的成果,感觉对得起自己的付出——个人法学专著《诉求与回应:当今中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28万字)在法律出版社终于问世了,文章在《人民法院报》、国家核心期刊《人民司法》均见面了,能获奖的也获奖了„„。不知哪位高级领导早就教育和鼓励我们,“调研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因此,民事审判与研究室工作称得上“道可道”也。
也许我的人生就是一部情节曲折的电影,正应了那句“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但我的体会还未到“踏雪泥”的境界,总在变化中感受充实,提高自我。2011年年底又将我的工作重点从研究室转到基建办,现已三个月了。不时有人关切地问,研究室与基建办两工作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安排干这。我的回答:从大处说,服从法院发展大局;从小处说,我只是一颗螺丝钉;自豪地说,领导对我的信任;自卑地说,我就是干苦
1脏累活的命。不过,我感兴趣地问题,调研论文撰写与基建工作没有关系吗。静静想想,这两者似乎并不是不相干。以下是我近期的工作体会,请听我道来。无论理在否,权当“吾日三省吾身”一片印章式的记忆。
一、两工作的共同点
1、均需要确定主题。在研究室,不论是写调研报告还是论文撰写,均要明确文章的主旨、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是文章的核心,是文章的灵魂。所有文字内容均要服务文章的基本观点;同样,基建工作中,大楼的建筑格调、功能是兴建或装修大楼的灵魂,从结构到颜色,再到布局等,均要为大楼的功能、格调服务。
2、起草“大纲”。写文章谋篇布局,哪怕是腹稿,总得先有提纲,这是众所周知的。在此基础上,才能开始文章写作,否则容易东一榔头西一棒,偏离主题,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说的什么东西;同样,大楼内外装修,均要首先完成文字性的布局方案,再转请设计单位进行初步方案设计,从多家单位之中进行挑选,择一再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只有施工方案设计完成后,才能真正进入到施工阶段,类似于文章的实质性写作阶段。
3、均要吸收前人成果。经常有人戏言,我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取得成功的。这话一点不错,不论是文章写作还是兴建大楼,均是如此也。写文章首先要研究前人已有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是调研论文写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文章能够具备创
2造性观点的始发站;同样,大楼的内外装修,也要深入研究类似大楼的竣工工程,分析其优点,譬如,如何利用已有空间发挥最大法院功能——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法院文化中心„„,选用什么材质才能既符合功能发挥要求,又能符合美学要求。再比如调解室的基调颜色一般要轻快明亮,让人感觉轻松愉悦,而不能晦暗或过于刺激的颜色。总之,要认真分析已有装修工程的成功之处,找出缺憾,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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