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对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一、规划编制方面的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1、关于乡规划的编制层次及基本内容
2、关于哪些区域应当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3、关于专业或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
4、关于跨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的审批问题
5、关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准主体
6、关于村规划的内容
7、关于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合编问题
8、关于城市设计的地位问题
9、关于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是否可以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10、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准主体
11、关于总体规划修改的前提条件
二、规划许可方面的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12、关于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安全审查前置问题
13、关于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
14、关于规划许可的附图附件问题
15、关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
16、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项目是否应当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存量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是否应当办理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7、关于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问题
18、关于乡村建设的村民自治管理
19、关于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问题20.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的补偿的确定方法问题
21、关于规划条件的内容和约束力问题
22、关于规划核实的依据及个人的建设工程是否申办规划核实
23、关于乡和村庄规划区内是否可以批准临时建设24.关于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主体
25.关于城市、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手续问题
26、关于乡、村规划区外能否办理建设项目的问题
27、关于村民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问题
28、关于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的有效期问题
三、规划执法方面的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29、关于居住区违法建设的社会自治管理问题30、关于对违法建设的联动执法问题
31.关于违法建设查处中如何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和“违法收入”
32、关于规划主管部门对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查处33.关于规划主管部门对擅自组织竣工验收的查处
34、关于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问题
四、其他方面的实施性和补漏性规定
35、关于规划管理的集中统一问题
36、关于城乡规划委员会问题
37、关于城乡规划督察员问题
第二篇:城乡规划法》之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法》之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法》之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从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分化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困惑与出路
颜丽杰
【摘要】
《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控规中原有的问题愈加突出。本文试图从科学技术与公共政策的分化来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为控规内容的完善提出新的思路;并适应行政体制改革与法律的要求,建立责权明确的控规编制与管理制度。【关键词】
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科学技术;公共政策
(未完,全文共19060字,当前显示11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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