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办理工作,逐步增强各承办和协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使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质量,根据《吉利区2015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15年度所有提案中涉及的承办单位。
二、组织实施
提案办理的考核工作由区政协提案委牵头,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根据需要适当邀请部分政协委员或提案人组成联合考核组,在充分征求政协委员以及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底和12月初,分两次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和综合评定。考核的方式主要是: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委员评议和综合打分等环节。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实行百分制。
三、考核办法
单件提案办理工作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组织领导(20分)、办理方式(20分)、办理答复(20分)、办理1质量(40分)。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以总得分除以提案数量后的平均分为本单位最终得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办,对提案能够集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重要。(10分)。
2、责任明确。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办理,经办人工作认真细致(5分)。
3、制度健全。有较完善的办理工作程序,制定有受理、分办、联系、督办、答复、反馈、归档等具体工作细则和制度(5分)。
(二)办理方式(20分)
1、办理前,主动与委员、提案人进行联系,了解提出提案的初衷和意图,征询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分)。
2、办理中,通过走访、约见、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委员、提案人的沟通,主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意见建议,努力提高面商率(10分)。
3、能积极参加提案办理工作相关会议,并积极配合督查督办工作的(5分)。
(三)办理答复(20分)
1、在答复的过程中,能以本单位正式文件答复且内容详实,格式规范(10分)。
2、承办单位将已办结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委员的同时,及时将办理结果上报区政协提案委(10分)。
(四)办理质量(40分)
1、对于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提案,承办单位在9月30日前办结的(20分)。在当年12月底前办结的(15分)。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应认真诚恳的向委员详尽说明解释,征得委员理解(8分)。
2、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20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15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70%以上的(10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60%以上的(5分)。
四、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对于评定为优秀的承办单位区政协将按得分高低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推荐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会议讲话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下午,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这里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是对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集中交办。刚才,春生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向荣获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县政协张主席和县人大宁主任分别就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讲了很好的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饱含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也饱含着对xxxx的期望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扎扎实实抓好交办事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件件落实到位,确保代表、委员满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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