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第218号的回复
巴环函“2012”92号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政协第三届巴中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18号的答复
彭中位委员:您在政协第三届巴中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市第三次党代会作出了‚‘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的战略部署,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破除‚三论‛,促进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2011年7月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成功后,市委、市政府又趁势作出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为重要内容的‚五创联动‛决策部署。‚五创联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强势宣传,措施有力,全民参与,正有力有序强力推进。
一、我市生态市创建工作成效
我市自2006年启动生态市创建以来,全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培育、生态社会构建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生态保护显著增强,环境质量
第二篇:政协提案回复xx林业局
[xxx]林字第x号
对xx第xx届政协x次会议第xx号提案的
答复
尊敬的xx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议案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林业工作、保护农户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我县树木成活率,建设宜商宜居的绿色xx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1、在明确树木管护责任方面,我们明确树权,对绿化工程用地实行反租倒包,由政府财政出资给予占地农户土地补偿费,而且实行树随地走,树木的所有权归农户,通过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农户认识到植树造林可以带来的效益,自觉对树木进行管护。
2、对于每年的树木采伐,上级林业部门都有定额,由林业部门根据农户提出的采伐申请,实地勘测后进行采伐设计,上级批复设计、农户缴纳育林基金和采伐保证金后进行采伐,采伐后进行更新。重新栽植苗木。
3、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采伐许可的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林业主管部门,我们只能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向上级积极争取提高采伐限额,对于积极造林的大户和集体在采伐限额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以鼓励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关键落实以下工作:
1、对林业重点工程占地,继续采取返租倒包、树随地走、发放林权证,明确树木权属,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使林木管护责任得到了强化和落实。
2、在造林过程中,调运、栽植、管护环节,必须做到“六个不”即:苗木不达标准的坚决不能起,苗木不覆盖不保湿的坚决不能运,苗木没有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的坚决不能收,苗木不浸泡的坚决不能栽,树木不浇水的坚决不过关,树木没有管护措施的坚决不验收以此确实提高树木的成活率。
3、重点工程实行专门管护。聘用专人对我县实施的重点工程、重点地段xx公里树木实行专门管护,定岗定责,签订管护合同,管护质量与管护人员的工资挂钩,提高重点工程成活率和保存率;
4、为防止农民耕种时毁坏树木,我们对xx国道、xx高速两侧林带进行了拉网管护,使林带和耕地隔开,有效保护了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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